(6.11.96)近来有不少文章谈到国内拍卖业的种种流弊。谈归谈,拍卖业依旧兴旺,真伪好劣一齐上,反正投资不大,买者责任自负。尽管利微,好歹比经营画廊轻松一些。
相较之下,经营画廊不仅需要大量投资,还得眼光准确。拿前两年就被国外画商或艺术经纪人“经营”的国内画家来说,对一个画家每年的个人投资不低于5万元人民币。这还只是画家自用的材料费、资料费、旅费和生活费等,此外还要为画家印刷两三本画册或者画展目录册,加上展览、宣传和框裱费用,起码得数十万元以上。据“经营”国内画家的画商称,对一个画家最低限底的投资30万元以后才有收益。欧美一些画商更介绍,如果不对一个画家创作有10年以上的垄断,画商很难从画家身上获得丰厚利润;换句话说,就是得持续投资十年八年。此外,画商还得担负投资风险。像五十年代,某画商投资了一批美国画家,其中有一位的画价在20年后飙升百倍,但另外相当一部分画家的画价却无大变化,有些人还在市场上失了踪影。
按照以上经验,除非画家肯“让利”,在国内以画廊形式经营画家和开拓本土市场还不大现实。其原因,首先在于本应是最大买家的博物馆系统大部分自顾无暇,有的连“人头费”亦要费尽脑筋,何来钱财购藏艺术品?即使较富裕者,一年也不过得数十万元的专项拨款,这对飞涨的画价又若之奈何?就算求购当地名家作品,也陪着小心,希望半买半送。至于社会上的大小机构,更素无藏画的习惯。即使某个公家机构需要装饰墙面,也自可通过“非市场”的渠道征集;而私营机构收藏则和个人收藏一样,并没有受到立法鼓励,亦无明确的税收优待。这样的买方市场,很难让投资画廊的人士获得足够信心。前几年有过一股“市场”热,全国各地开了不少有抱负的画廊,数年下来,能够生存下来的少之又少。
开画廊难的原因之二是,中国画家若有大名气或够“运道”,早就让公家“包”了起来。虽然生活水准不一定上乘,但算得上“好吃、好住”一年下来,只需为官方大展提供两、三件作品,气定神闲。地位有了,只偶尔向外下两只“金蛋”,帮补帮补,何必上市,沾染“腥气”。曾经有位画商看中广州某中青年油画家,想与他签订5年至10年合同,每年订购一定数量的油画,且提供一间画室,条件可算不错。画商的要求是画家得离开原来的工作单位,因为画商觉得,若果画家不全心全意为他服务十年,投资不知何时会“打水漂”。然而画家也想道,我收入虽不算高,但还过得去,况且又分了好房子,倘若一下子完全丢弃,今后谁来维持一家生计……结果不难估计:双方的合作流产。
本来画廊是培养买家的重要场合,亦是让艺术家和作品亮相的最佳去处。但如今国内买卖双方阵营均未成气候,真正的画廊难以立足。
对商家来说,既然投资画家较为渺茫,那就做即时买卖,带点儿投机性质更符合人们的心态。“功夫”无须做得太足,上场前展出两三天,余下事情贵客自理……这样,拍卖就代替了画廊经营。倘若一年能搞它三、四场大拍卖,或者一个月来它一场,又何必花费数年时间去投资一个画家?弃难取易,常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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