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6.9)墨西哥一件油画官司惹来人们的争议:画商与画家应当怎样建立合作关系?什么才是艺术?
著名画家冯•哥特是瑞士人,曾游历墨西哥,创作了不少充满墨西哥风情的绘画。一位墨西哥艺术投资人费尔南多见冯日渐成为国际上的人气画家,遂与他签约,以低于市场的价格收入画家的一批作品,并在合同中答应以电影、书籍和展览形式向墨西哥和国际间推广这些作品,并建立系列收藏。但费尔南多在付给画家16万美元和一些物业,并收取画家市值50万美元的作品后,并没有认真执行合同的条款,建立收藏系列,反而出售了大部分作品用来赢利。于是画家停止向投资者提供作品。费尔南多随即向法院起诉画家,告画家违约。法院不问情由,就判画家冯•哥特必须向费尔南多赔偿19件大型油画以抵偿21万3千美元的债务。
4个月后,冯•哥特如期向费尔南多交画。洋洋得意的费尔南多一打开包装,不禁气得面红耳赤,勃然大怒。原来画家交来的不是墨西哥风情画,而是幅幅写满侮辱字句的大画布。其第一幅是“为了服从高等法院的判决,我创作了这19幅油画。”其余的则把费尔南多描述成“贪婪的人”、“编造假话和谎言的人”等等。费尔南多愤怒极了,却无可奈何。因为在与画家的合约和法院判决书中都没有规定这批画的“内容”。
费尔南多与律师商量后,决定通过媒介去抨击这批作品。担出乎意料,墨西哥及国际间许多画家及文艺界同人都对画家给予支持。近百位墨西哥著名艺术家和作家在多份报刊上发表公开信和联合声明,指责费尔南多是招摇撞骗之徒,并称赞冯•哥特的作品具有很高的艺术性和感染力。费尔南多与律师哭笑不得,一场本应是严肃的艺术官司成了人们茶余饭后的笑谈。有评论家认为,艺术家可能不拘小节,但大多数执著自己的追求和艺术形象的建立。如果画商不尊重画家的追求,则很难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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